一、同意安徽阜南经济开发区扩区,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由637.31公顷扩大至978.29公顷(至2035年)。786.62公顷。同意安徽安庆大观经济开发区移区,调整后的总体规划用地面积不得突破390.31公顷。上述开发区四至范围由省自然资源厅依法核定,另行报批。
二、要进一步完善开发区发展总体规划,做好与所在市、县(区)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积极谋划产业发展路径,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扩区调区移区工作。
三、要加强对开发区扩区调区移区工作的领导,督促开发区严守开发边界,强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等刚性约束,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责任编辑:)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