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之后又自愿发生6次性关系那第一次能定强奸吗?
时间:2024-04-01 07:02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强奸罪,通常是指代在违反女性的主观意愿下,以威胁、暴力、恐吓等一些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这种行为是抛开两位当事人,人际关系的,就算是合法夫妻,如果男性在女性拒绝的前提下,仍然强行与女性发生关系,也属于是强奸。

  不过,如果男女当事人,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时,是强奸行为,后续又陆续地发生了几次性关系,那么第一次发生关系时,还能被定义为强奸吗?

  曾经,就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被告刘某与原告小艾是在网络上相识的,后来两人约好线下见面,刘某将小艾强奸,之后两人的关系由网友变成了恋人。

  又陆续不同时间地发生了6次性关系,刘某出轨后,小艾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那么刘某与小艾所发生的第一次性关系,还能被认定为强奸吗?法院又会如何判决呢?

  小艾是一名女大学生,在学校时虽然算不上是校花一般的人物,但是姣好的容貌、纤细的身材,以及如同邻家女孩般的气质,还是让她收获了众多追求者。

  不过,小艾的思想较为保守,她认为找男朋友就要从一而终、宁缺毋滥,因此哪怕追她的人很多,但是因为没有心动的,小艾也一直保持着单身的状态。

  平日里,小艾无聊的时候,喜欢上上网,逛逛论坛,这期间在网上小艾与刘某结实,慢慢地加上了联系方式,成为无话不谈的网上朋友。

  虽然没有见过小艾,但是刘某还会对小艾嘘寒问暖、关怀备至。这样的体贴、细心,让小艾渐渐地对刘某产生了一丝好奇以及一丝好感。

  不过仅限于朋友之间,小艾并没有什么其他的想法。久而久之,刘某看与小艾聊得差不多了,便想要与小艾线下见面,小艾原本是不同意的。

  但经不住刘某的死缠烂打,再加上小艾也确实对刘某有那么一丝好奇,于是便同意了。二人相约在一场派对中见面,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小艾还喊上了自己的好朋友一起。

  见面那天,小艾没有特意打扮,只是画了一个淡妆以表尊重,而刘某明显则是特意装扮过的,笔挺的西服,清爽的发型,让小艾与之第一次见面就颇有好感。

  聊天的时候,刘某谈吐不凡、举止文雅,时不时地透露出自己的学识渊博。这让小艾的朋友十分满意,看着小艾与刘某聊得比较融洽。

  她便悄悄离开。不过她却没想到,正是她的离开,给刘某之后的兽性,创造了条件,将小艾这只单纯的绵羊送入了刘某这只恶虎的嘴里。

  小艾的朋友走后,刘某就变着花地给小艾讲一些风闻趣事,不管是真是假,总之给小艾逗得十分开心,两人一边聊天一边喝酒。

  不多时小艾就觉得自己的脑袋晕晕乎乎的,身体也渐渐地没了力气,最后甚至都瘫软在了桌子上。刘某见状,赶忙将小艾扶起,让她将头靠在自己的肩上。

  扶着他就往外走,嘴里还说着要送小艾回家。可他七拐八拐,根本就不是小艾所说的那条道路,此时的小艾终于知道,自己这哪是不胜酒力,分明就是被下了药了。

  她也想奋力反抗,但是身体上传来的无力感越来越强,她的神智也越来越不清醒。在意识彻底消失之前,她只记得刘某将她领进了一家宾馆当中。

  等到小艾恢复意识,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她看着身无寸缕的自己,以及旁边一丝不挂的刘某,小艾知道自己被强奸了。

  小艾赶忙穿好衣服,强忍着身体传来的不适感,慌乱地离开了宾馆。那天之后,小艾久久不能平静,她也曾想过报警,将刘某绳之以法,以弥补自己受到的伤害。

  可又怕事情传扬出去,对自己的名声造成不好的影响。正当小艾不知该如何抉择的时候,刘某再次联系上了小艾,并且对小艾开始表白。

  对那天的事情,刘某只是表示,因为太过喜欢小艾了,所以一时冲动,他想要对小艾负责。面对这个深深伤害过自己的男人,小艾当然没有轻信他的花言巧语。

  在她的观念当中,只有情侣之间才能做那种事,如今既然已经和刘某发生关系,而刘某又对自己那么好,不如就给他个机会试试。就这样,刘某与小艾成为正式的男女朋友。

  开始交往之后,小艾与刘某又陆续发生了6次性关系。就当小艾逐渐相信刘某的时候,却意外发现刘某竟然多次出轨。

  刘某的出轨行为,再一次让小艾深受打击,过往的一幕幕涌上心头,她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愤怒,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了法庭,她要控诉刘某强奸。

  在小艾与刘某成为情侣关系之后,小艾与刘某发生的6次性关系,都是双方自愿,自然构不成强奸罪,可是第一次刘某可以给小艾下药。

  并且进而与毫无抵抗能力的小艾发生性关系,这已经完全符合了我国法律关于强奸罪的设定。因此经过法院裁定,刘某强奸罪名成立。

  不过,念在事后小艾与刘某达成了男女关系,并有过自愿的性行为,以及刘某家属找到小艾并对小艾进行了赔偿。

  刘某对此十分不满,他声称第一次时,也是小艾自愿发生的关系,他并没有任何形式的强迫,而且警方也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刘某有强迫小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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