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调、化”一体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4-04-29 21:42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点击: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行政争议化解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加强行政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多渠道多形式推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和实质性化解。

  组织对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制定实施《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试行)》,从立案调查、审查处理、执行结案等方面对执法办案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提高执法办案质效,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同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强化源头化解,制定实施《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试行)》,对于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批评教育、监督帮扶、约谈等措施,促进生产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通过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办理陈述、申辩和听证案件等途径开展执法监督,提升案件办理水平,每周调度执法办案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利用内部救济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2024年以来,累计出具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25件,受理听证申请2件,组织复核陈述申辩意见44件。

  畅通与行政相对人的交流渠道,认真履行答复职责,积极配合开展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充分听取申请人陈述、申辩意见,主动释法明理,实现“案结事了”。2024年以来,办理复议答复案件9件。同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为化解矛盾争议创造条件,在近期铁路法院审理的某公司诉市生态环境局和复议机关要求撤销行政处罚案件中,组织40余名执法人员参与庭审旁听观摩,取得较好法治宣传效果。

  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强化与法院等单位的协同配合和良性互动,积极预防和调处行政争议,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减少矛盾纠纷,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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